如果中国香港公司要主动办理注销,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注销的,即中国香港公司没有任何未办结事项,包括未申报的报表、未结清的债务、未办结的法律纠纷、未处理的年审罚款等。 通常,要注销中国香港公司大概需要花费6-8个月左右的时间,并且其中需要有人实时跟进回复中国香港**信函。因此,对于公司的注销手续是建议由秘书公司来办理更为简便。 注销中国香港公司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1、所属银行账户是否已办理注销; 2、公司注销日期是否横跨两个税务年度; 3、是否有未办结的对外债务、法律程序等(若有未办结的法律程序和债权关系,债权人或原告可申请恢复已注销的中国香港公司) 注销中国香港公司的基本流程: 1、核实确认拟办理注销的中国香港公司是否有相关的未尽事项,如有,则需先将未尽事项办理完结再进行申请注销; 2、向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以及中国香港税局递交相关注销公司文件; 3、中国香港税务局在收到中国香港公司注销申请后,会查阅该公司的报税情况,若有未填写申报的税表,或者有尚未缴清的商业登记证费用,中国香港税务局则会发出通知要求该中国香港公司补报税以及缴清相关费用;如果税务正常,未欠任何费用,一个月后tax务局会发出不反对注销通知书; 4、向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表格注销申请表格NDR1; 5、在大约两个月后再由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会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刊登宪报公告该中国香港公司注销; 6、而在公告发出90天后若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则注册处正式注销该中国香港公司; 7、等公司注销全部完成后,注册处会发出注销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