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审计报告主要有以下四种审计意见: 1、Unqualified opinion(无保留意见) 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中国香港公司会计报表符合审计合法性与公允性,就会给出无保留意见的中国香港公司审计报告。 2、Qualified opinion(保留意见) 保留意见主要适用于被审计单位没有完全遵守中国香港公司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中国香港执业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当中国香港执业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着对于中国香港公司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情况下,就会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Adverse opinion(否定意见) 当中国香港会计师确信中国香港公司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歪曲,不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中国香港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国香港执业会计师就会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Disclaimer of opinion(不发表意见) 当中国香港公司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中国香港公司审计材料,以至无法确定中国香港公司审计报告的合法性与公允性,中国香港执业会计师就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比如中国香港公司做账时间太长,十年只出一份不活跃报告,但是票据的保存时间是七年,没有办法确认客户在此期间是否有其他活动等等,中国香港执业会计师就只能据此出不发表意见。 所问的问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但总而言之,一定要合理和定时报税做审计。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